青岛滨海学院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物资管理,学校所有在用物资一律采取谁使用谁领用签字,谁损坏谁赔偿的制度,使每位师生员工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杜绝浪费,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室物资的管理 1. 各班级的课桌椅、讲桌、讲台、电气设备(电脑、电视机、音箱、投影等)、制度牌、窗帘、卫生工具、门、窗、玻璃、黑板等公共设施由班主任统一负责并管理,各班级要落实责任到人,做到不人为损坏、不丢失。 2. 各班级每天放学要安排值日生关锁教室门窗,关闭所有电气设备,切断电源,确保教室物资财产的安全。 3. 各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的教育,做到不在课桌椅上乱刻、乱画,不在教室墙壁上和楼梯过道内乱踢鞋印,不对着墙壁打球,以防造成球印,不乱踢过道安全指示灯,不玩弄电器开关等,维护物品完好,倡导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 4. 对于教室内使用的拖把、扫帚、畚箕、垃圾桶、锁等低值易耗品施行以旧换新的原则,丢失的由各班级自行补齐。 5. 各班级及所分管的楼道、厕所等公共场所物资要每天进行维护管理。 6. 对于人为损坏的公共物资须由各班主任负责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视情况严重性进行赔偿。 7. 各班级所辖区域有损坏公物,要及时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以便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 二、学生宿舍物资管理 1. 学校给学生宿舍配备的所有物资,由各宿舍楼管理老师负责统一管理,责任要具体到每个宿舍的使用人员。 2. 宿舍管理老师要加强学生的管理,使所有宿舍内的学校所配物资完好,不丢失,不串用。确保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 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乱贴、乱画,确保宿舍内整洁。 4. 学生在宿舍区内要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确保人走断水断电。 5. 宿舍物资如有人为损坏,则由宿舍管理老师负责查明原因并督促责任人进行赔偿。 三、各院部物资的管理 1. 教职工个人使用的物资由个人负责,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个人赔偿。 2. 各院部公用物资,由院部负责人或各院部指定专门人员管理,确保不丢失,不破坏、不浪费。 3. 各院部所需物资,由各院部统一报计划,并由该院部负责人审批,金额较大的需校级领导或校长批示后提交总务处转采购中心统一购买。对有些不能使用的物品,要采取以旧换新的制度,领用物品须有院部负责人签字。 4. 低值易耗品和报废品,由各院部报损数量,经维修部门确认,由总务处和财务销帐处理。此项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目的是确保资产帐帐相符,账物相符,真实反映物资动态情况。 5. 教职工入校离职,要到总务处办理物资交接手续,入住学校宿舍的教职工要爱护学校配备的物资,不得认为损坏和丢失。 四、物资管理措施 1. 所有在用物资一律挂账到具体个人。 2. 总务处要经常检查物资使用情况,并详细记录。 3. 学校所有物资必须先入库,后领发或挂账。 4. 物资因人为损坏或不良行为造成需维修的,一律由个人赔偿,查不到具体责任人的就由物资负责人负责赔偿。 5. 各院部要及时对损坏公物进行报修,如人为因素造成维修,需到总务处缴纳赔偿费后维修。 6. 各院部要切实把物资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使自己所管物品不丢失,不多出。丢失与多出均要查明原因。确保物资管理有序。 (本制度制定于1999年8月,2006年8月、2012年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