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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16

2017年11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发布文件《关于公布2017-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鲁学位〔2017〕8 号),青岛滨海学院被确立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

据悉,省学位委员会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要求,经单位申请、专家论证、省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确定齐鲁工业大学等 13 所高校为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青岛滨海学院等16所高校为2017-2023年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

近年来,青岛滨海学院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趋势,致力于推进学校内涵转型发展,以学研产合作为平台,坚持专业与学科一体化建设思路,不断完善学科体系,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学科。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升,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获批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是学校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学校办学水平迈向更高层次的一个重要标志,对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今后,学校将严格按照省学位委员会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建设规划目标,落实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力求高质量、高标准实现达标,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青岛滨海学院)转自-滨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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