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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工公寓楼公共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13

各部

为给校内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洁净、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我校《公共环境、设施管理规定》:“住户不得占用走廊、楼道、楼梯、管道井、水电表箱等公共通道、设施,严禁在走廊和楼道堆放任何物品,包括楼道、楼梯内堆放的家具、木板、鞋子、车辆(电动车、儿童车、自行车、摩托车等)、垃圾袋等。经检查,发现后给予通告、处罚并立即自行整改。学校将有权对其违规物品进行处置。”学校将在本周六上午,继续对各家属楼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每一位住校教职工(特别是新进教职工),以后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再通知,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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