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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投影机、视频展示台、电视和校园网络系统等仪器设备,为规范管理,提高我校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一、多媒体教室的管理

(一)学校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

(二)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场所,多媒体设备只能用于正常的教学活动,一般不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批准。

(三)多媒体教室由分管的院部负责日常管理。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维护、技术支持工作,多媒体教室内的各种设备不准外借或挪用。

(四)每学期开学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要安排一次全面的多媒体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五)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常规维修技能,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正常,维护教室整洁、卫生。保证设备存放处整洁、无杂物,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学生应保持多媒体教室内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将垃圾遗弃在课桌或室内;严禁在多媒体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画、污损。

二、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一)严格按教学计划和教务处编排的课程表使用多媒体教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要变动时,需经教务处准许并及时将一份调课通知单送到教室主管部门院办,以便及早作出安排。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应于课前从教务干事处领取多媒体教室钥匙,课后及时归还。

(二)多媒体教室主要供教学使用,凡属计划内的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表和学生人数统一安排,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原计划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不得随意更改,临时性调课和借用多媒体教室,应提前向教务处申请。

(三)授课教师课前要认真检查设备情况,打开所需使用的设备,下课后关闭话筒、关闭投影机、升幕布、关闭计算机或视频展示台,切断电源(注:多媒体教室使用完毕,由于投影机使用后发热,应先用遥控器或中控关闭灯泡的电源,待风扇工作三分钟后,再关闭其主电源),填写使用登记表。如有设备、设施损坏,需及时向管理的教学单位反映。

(四)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教室多媒体设备软硬件维护工作,并提供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使用指导。申报维修应提前联系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信息技术实验中心要按要求提供相应软件及具体的使用环境。

(五)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提供电、音响设施、网络等安装维修服务。

(六)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教师不熟悉多媒体操作系统时,需接受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不能随意操作。上课期间,若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请到相应楼层的信息技术实验中心值班室找技术人员解决,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七)在使用结束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依次关掉仪器设备,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所列各项内容,以备核查。

三、使用、维护人员的职责

(一)严格按教学计划接受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按学校设备管理规定保管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二)课前10分钟打开多媒体教室,任课教师需在课前5分钟打开电源总开关及功率放大器的电源开关,调整好话筒的音量,再打开多媒体其它设备。下课时,任课教师将多媒体设备的电源正常关闭,以免人为引起设备损坏。

电源关闭的顺序依次是:投影机电源——收投影幕布——计算机主机电源——话筒(或无线耳麦)电源——功放电源——总电源。任课教师将钥匙亲自交还学院教务干事处,严禁教师将钥匙私自交接给下一节课的老师,以避免钥匙的丢失。

(三)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维护人员和信息技术实验中心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多媒体设备的操作技术,负责对不熟悉多媒体操作系统的任课教师进行技术指导,在多媒体教室使用期间,随时帮助排除可能出现的各种设备的系统故障。

(四)主管院部必须每天检查多媒体设备的使用记录及多媒体教室的物品,检查记录各种多媒体设备工作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检查或报修不及时而造成教学延误的,要承担责任。发生物品丢失时,由责任人按原值赔偿。

(五)主管院部要制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多媒体设备,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生当事者和管理人员共同按原值赔偿。

(六)主管院部要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用电安全、防火和防盗工作,保持教室卫生、整洁。

(七)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定期进行多媒体设备维护,加强对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巡查,一般每半月巡查一遍(如保持液晶投影仪的通风口清洁等),并做好维护登记,防故障于未然。

(八)任课教师负责教室的用电,实行人离灯熄,节约用电。

四、教师的培训

(一)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由教务处协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培训、考核。

(二)我校教师均应掌握多媒体教室使用技术。

本规定由教务处、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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